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六项纪律”,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1.党的领导方面,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2.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5.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以及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监督不力和不按驻村要求开展工作等问题。6.注重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以及所管辖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