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钦北区长滩镇卫生院院长潘立奎工作失责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潘立奎在担任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工作失责,对单位疫苗接种工作和防保医务人员疏于管理,教育监督不严,出现防保医务人员违规购进疫苗用于接种并从中获利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虚列返聘人员工资用于支付接待费用。潘立奎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潘立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钦州市金海水电建筑有限公司财务部原副经理兼出纳黄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8月至11月,黄妍利用其担任金海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出纳的职务便利,在经手收取和支出金海公司公款的过程中,挪用公款157万多元用于个人投资,数额巨大,且所挪用公款仍未退还。黄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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