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被梧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75万元。
秦国明作为藤县原县长和县委书记,在任十年,敛积起500余万元的不义之财后,被极不光彩地撵下了政治舞台。他的教训,值得领导干部引为镜鉴!
从“火中取栗”到锒铛入狱
2006年上半年,上级组织部门对秦国明进行考察。在藤县县长、县委书记位子上已经坐了十年的他知道,这次在任期即将届满时的考察,绝非例行公事,而是决定着自己前途命运的一次“政治占卜”。
几周后,组织考察结束,秦国明发现公示副厅级干部的名单中竟然没有自己,而且在考察结论中,有要求他限期解决藤县国有水电站股权转让过程中职工安置安抚问题的提示。看到这里,秦国明的心揪了起来。
藤县的和平、交口、三江水电站始建于上世纪的60年代,虽然三个电站的运营极大地方便了农业生产,但至2005年止已经累计亏损880万元。两年前,藤县政府就提出要对县水利系统进行改制,通过出售股权和招商引资实现减员增效。经过三次拍卖,谭某所在的广东粤林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8910万元买下了藤县三个电站70%的股权,成为电站的控股人、经营者。
遗憾的是,这次国有资产的拍卖,由于事前的准备工作不足,事中又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办事,导致和平、交口、三江三个国有水电站的股份制改革不但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反出现了政府与投资商的合同纠纷、政府与电站职工的安置补偿纠纷、电站职工与投资商的纠纷等等一系列问题,电站职工对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意见极大,并引发了多次上访事件,电站生产趋于瘫痪。
面对这个局面,谭某心急如焚,知道依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摆平这些问题的,他想到了县委书记秦国明。从2004年底至2006年春节,谭某先后5次送给秦国明现金90万元,同时要求秦国明为他解决电站非生产性资产剥离,电站下一步投资项目的资金给付、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等问题。他甚至许诺,事成之后,酬谢秦国明1000万元。
秦国明明白,以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根本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高招,但又实在抗拒不了金钱的诱惑。利令智昏的他遂一次次收下了谭某送来的钱,并支支吾吾地答应帮忙办办看。这种无异于“火中取栗”的做法终为日后不久他的东窗事发埋下了导火索。
回到家里,他想起组织考察中要求自己限期解决藤县国有水电站股权转让过程中职工安置安抚等问题的提示,头脑开始冷静了下来。经过权衡再三,他决定先把谭某的90万元退回去。于是秦国明几次与谭某联系,急切地表达了自己要退钱的想法。可谭某要的是秦国明帮自己扫清电站经营道路上的绊脚石,现在秦国明要退钱,在谭某看来,分明是过河拆桥。一股怨愤涌上心头,谭某思之再三,把有关电站的问题包括他和秦国明之间的交易秘密捅给了有关部门。2006年8月31日,秦国明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点评】失去人身自由的秦国明扼腕长叹,连连悔恨结识了这么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朋友。但这种悔恨已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从勤谨有为到为所欲为
秦国明是土生土长的领导干部,靠着自己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年仅33岁就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县(岑溪市的前身)的副县长;1992年,35岁的他又当上了原梧州地区财政局局长;1996年他又坐上了藤县县长的位子。秦国明深知,仕途一路走高对于自己人生的意义,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谨慎处事,勤勉工作。
有这样一件事情颇能说明问题。因为工作的关系,秦国明与藤县松脂厂厂长黄某有一些交往,秦妻获悉后甚为不满,甚至大发雷霆。她觉得黄某是个在钱眼儿里钻进钻出的人,丈夫与这样的人来往,会毁了自己的前途。此后,秦国明收敛了很多。
【点评】秦妻的预警,表明了这个家庭在那个阶段所具备的是非观念,还是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的。有了这一点,无异于筑起了一条隔离病毒的防火墙。倘若他们夫妇俩在思想上能够始终保持清醒,那么秦国明的勤谨有为将会为他铺就一条光明的人生之路。可遗憾的是,秦国明因把握自己的定力还没有修炼到家,最终堕落为一个以权谋私、为所欲为的人。
秦国明与黄某的最初来往,发生在秦国明刚刚任藤县县长的1996年。黄某是生意人,他当然知道和一县之长拉上关系意味着什么,他不会因为秦妻反对就善罢甘休。于是酒桌旁、茶肆间便常常成为他向县长汇报工作、接受教诲的场所,他还不止一次地陪同秦国明外出到各地旅游度假,并包下了全部的费用。后来,秦家的新房装修、秦的女儿出国读书,黄都包下了大部分和全部的开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对这位妻子反感的朋友,秦国明则是另眼相看,视为知己,他一方面为黄某的厂子能享受到各种政府优惠政策而出谋划策,大开绿灯。另一方面为了让妻子接纳黄某,在2000年春节至2001年中秋节期间,秦甚至三次授意黄某送给自己的妻子11万元。
巨额钞票消弭了秦妻的对立情绪,秦国明也变得胆大起来。在他的提携下,黄某这位因没有什么文化而常常在公共场合闹出笑话的个体老板,后来竟当上了藤县经贸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
【点评】秦黄二人之间的权钱交易,不仅让贪官“权力寻租”的私欲得以实现,也令投机商人的投机获得了成功,取得了双赢的效果。跌入“染缸”的秦国明则被染得越来越黑。
县委书记是一县之首,掌握着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行政资源的调配和处理,为官清廉自然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反之,则会利为己所谋。秦国明属于后者。
从官商勾结到卖官鬻爵
从为一些个体老板解决生意上的问题而收受贿赂,到对于下属干部的擢升与降免,秦国明的私心都在隐隐地膨胀着。
几年前,藤县一位乡镇领导由于工作做得不够好,所在乡镇出现屠商罢市、围攻民警、山林纠纷等影响安定团结的大事,诚惶诚恐的这位小干部,听传闻要免去他的领导职务,就急忙给秦国明送去3.16万余元,结果不但没有被免职,而且还被推上了上一级的领导岗位。而另一位镇领导为感谢秦国明在提拔自己副处级过程中给予的关照和提拔,也送给秦国明2万元。
如果说这些贿款都是一种被动的接受,那么秦国明还有巧妙索要的时候。比如中秋节或春节到了,他就会打电话给一些下属,叫他们到自己的办公室汇报工作,然后问他们节日有什么安排打算,那口气自然是在暗示和考察下属“识不识做人”。精明者心领神会,忙不迭地抓住节日机会巧妙地向书记进贡讨巧。据秦国明自己交代,几年来他在节日收到的红包就有数百万元。
【点评】这足见秦国明为人之道的堕落,他已经从勤谨有为变为“为所欲为”,以官商勾结到卖官鬻爵。而这个转变,细究下去,其实是他为民还是为己的“官念”的蜕变。
从瞒天过海到“狡兔三窟”
2006年9月28日,秦国明因为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三天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就在梧州、岑溪、藤县三地对秦国明的办公室和住宅依法进行了搜查。
在藤县的秦宅,侦查人员一无所获。在对秦国明在梧州的住宅进行搜查时,同样没有什么发现,但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保险箱钥匙,有钥匙屋内就应该有保险箱,可侦查人员就是查不到。经过做秦妻的思想工作,她极不情愿地打开通往卫生间过道的一个装有衣物的壁柜。秦妻搬空衣物,翻起活动的壁柜底板,露出了地面木地板,掀起活动木地板,一只微型保险箱露了出来。
经检察机关后来查明并指控,秦国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61.2万元,贪污公款30万元,另有人民币350余万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3.7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如果说,秦国明的狡兔三窟没能藏住自己的狐狸尾巴的话,那么他在非法占有公车问题上瞒天过海的手法则表明了他在以权谋私上的不择手段。
秦国明在任藤县县长的时候就配有自己的专车,但他还想再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方便办私事和自家亲属乘用的私车,因此,早在1996年他就打起了歪主意。当时,随他的调任,他已经从梧州地区财政局带着一辆三菱越野车到藤县使用,而梧州地区财政局打算让藤县县政府拨回这辆车款。1997年,经过秦国明的游说和申请,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了梧州地区财政局车款补助,三菱越野车便作为藤县政府的财产,继续留在藤县归秦国明专用。
2001年12月,秦国明有意隐瞒了三菱越野车已经结清车款的事实,指令县政府办公室以付车款的名义,再次转账30万元到广州,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该车开回来后,登记的是秦国明一个朋友公司的户名,但却一直由秦的亲属使用直至案发。
【点评】秦国明费尽心思地化公为私,到头来却为自己加上了又一条贪污的罪名,这恐怕是他始料不及的。其实,秦国明的始料不及只能说明他在金钱诱惑面前的利令智昏,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意识堕落者、思想上的意志薄弱者。
在不光彩地结束十年“父母官”经历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秦国明会有什么样的感慨。但可以肯定,那曾经带给他无尽快感的500余万元不义之财,留给他的只能是酸涩哀凄的感觉。